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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Law Offices of Chen and Associates</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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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10月以后H-1 B 将进入批准高峰期</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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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11 Oct 2011 06:25:42 +0000</pubDate>
		<dc:creator>Jessica</dc:creator>
				<category><![CDATA[Articles & News]]></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niwlawus.com/?p=211</guid>
		<description><![CDATA[陈文律师 根据移民局9月14日公布的最新消息， 截至9月9日，H-1 B 普通名额用掉32,200， 剩余 约32,800，硕士以上学历名额用掉16,700，剩余 3300。 根据往年H-1 B名额使用的规律和我们律所办理H-1 B的经验， 10 月过后， 当年新毕业学生申请的第一波H-1 B， 基本上在9月底应该得到最后的结果。 目前， 我们纷纷收到4月以后，按照正常程序递交的H-1 B申请的批准通知。 同时，当年H-1 B审查的严冬期将在10月以后解冻， 原因是由于移民局的苛刻审查，截至9月上旬，在2012 财年H-1 B 可以递件的5个多月，H-1 B 使用名额仅占全年名额的一半。 在2011年剩下的3个月中，H-1 B名额的使用将大幅增加， 这就意味着， 审查的严格程度将有所减缓。 去年9月到10月之间，H-1 B名额大幅跃进。H-1 B 普通名额 从2010年9月3日36,600个 ， 跳跃到2010年10月29日的45,600个， 硕士以上学历名额从2010年9月3日13,400个 ，跳跃到2010年10月29日的16,700个。  过去两年，H-1 B名额都是在年底或年初的第一个月用光。 今年估计移民局还是会将H-1 B名额控制在年底或年初， 这就是说， 在10月以后， 3-4 月时间里， 大约一半的名额将被占满。 另一方面， 后半年找到工作的人不会比上半年找到工作的人更符合H-1 B的要求，H-1 B 名额在后半年的加快使用， 只能说明移民局在下半年的审查尺度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陈文律师</p>
<p>根据移民局9月14日公布的最新消息， 截至9月9日，H-1 B 普通名额用掉32,200， 剩余 约32,800，硕士以上学历名额用掉16,700，剩余 3300。 根据往年H-1 B名额使用的规律和我们律所办理H-1 B的经验， 10 月过后， 当年新毕业学生申请的第一波H-1 B， 基本上在9月底应该得到最后的结果。 目前， 我们纷纷收到4月以后，按照正常程序递交的H-1 B申请的批准通知。 同时，当年H-1 B审查的严冬期将在10月以后解冻， 原因是由于移民局的苛刻审查，截至9月上旬，在2012 财年H-1 B 可以递件的5个多月，H-1 B 使用名额仅占全年名额的一半。 在2011年剩下的3个月中，H-1 B名额的使用将大幅增加， 这就意味着， 审查的严格程度将有所减缓。 去年9月到10月之间，H-1 B名额大幅跃进。H-1 B 普通名额 从2010年9月3日36,600个 ， 跳跃到2010年10月29日的45,600个， 硕士以上学历名额从2010年9月3日13,400个 ，跳跃到2010年10月29日的16,700个。  过去两年，H-1 B名额都是在年底或年初的第一个月用光。 今年估计移民局还是会将H-1 B名额控制在年底或年初， 这就是说， 在10月以后， 3-4 月时间里， 大约一半的名额将被占满。 另一方面， 后半年找到工作的人不会比上半年找到工作的人更符合H-1 B的要求，H-1 B 名额在后半年的加快使用， 只能说明移民局在下半年的审查尺度 有所放松。</p>
<p>从我们办理这类案件的往年经验看， 每年4月以前的H-1 B转换雇主申请， 往往比在4月与10月之间的此类申请更快处理， 通过的概率也更大； 同时， 10月以后新申请的H-1 B 往往比4月与10月之间的申请批得更快， 通过的概率更大。 由此我们推断， 4月以前和10月以后是H-1 B申请和转换雇主的好时机。</p>
<p>另外，移民局在今年8月出台政策指导意见， 鼓励startup公司的雇主为自己申请H-1 B， 也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H-1 B整体的审批标准， 特别是公司财力证明， 新公司只能使用一些将来获益的证据证明具备盈利能力， 对于现存公司的财力要求， 相比之下， 不应再有苛刻要求。</p>
<p>在此鼓励正在找工作的人士， 中国有句古话， “好戏还在后头”。 在下半年申请H-1 B，也许更有优势。</p>
<p>金润律师事务所专长Eb1 A/B, NIW, PERM, H-1 B, O-1, L-1等申请，陈文律师为金润律师事务所创办律师， 经验丰富，成功率高。(由于移民法律变动频繁，本律师及事务所不保证以上内容的时效性和完整性，个案请向律师事务所咨询)</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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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NIW排期与NIW案件的强与弱</title>
		<link>http://niwlawus.com/2011/09/niw%e6%8e%92%e6%9c%9f%e4%b8%8eniw%e6%a1%88%e4%bb%b6%e7%9a%84%e5%bc%ba%e4%b8%8e%e5%bc%b1/</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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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at, 10 Sep 2011 21:01:59 +0000</pubDate>
		<dc:creator>Jessica</dc:creator>
				<category><![CDATA[Articles & News]]></category>
		<category><![CDATA[NIW]]></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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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陈文律师 NIW的排期在今年7月的时候大副跳跃，从2006年10月前进到2007年3月，7月和8月之间前进到2007年4月， 但8月和9月的NIW排期停滞在2007年4月，这说明2007年4月NIW申请数量比较大，再次体现出NIW和第二类职业移民排期的前进速度，不可按照常规思路预测的规律。也就是说，不能完全根据今天的进展速度类推下个月的前进速度。也就是说，大家不可被一时的排期进度打乱身份安排和绿卡申请的规划。 尽管这两个月，让大家望眼欲穿的排期表现得不尽人意，但是我们也有好消息。 去年年底左右递交的Eb1 和NIW案件纷纷得到批准， 真是众望所归啊。 不过也有个小意外， 一个看似挺强的NIW案件收到补件通知。 我们分析后认为，这是一个&#8221;bad luck&#8221;。 申请人拥有发表的6，7 文章， 100 多个citation, 比较我们以往的案件，3篇发表的文章， 20个citation通过的NIW， 怎么看这个案件也应该顺利通过。我们推测移民官大概是个新人， 对于NIW 批准的标准不甚了解，或则理解偏颇。 NIW 要求有三条：1。研究的领域本身具有重要价值；2。研究成果将对整个国家有意义； 3。申请劳工证将对国家利益造成影响。这些要求极其抽象， 所以给了移民官和律师进行不同解释与论证的很大空间。正是如此， 我们准备的NIW申请信，甚至比EB1 的 申请复杂。 Eb1 的申请具有明确的10 多条要求，比较容易判定是否在数量与质量上满足3条或2 条以符合Eb1 A 或Eb1 B要求。从处理NIW的经验来看， 我们还是把NIW申请类比Eb1 的要求去评价与论证。申请 NIW的好处是， 其标准远远低于Eb1 的申请， 我 们因此巧用一些Eb1 看似不太能用的证据来增加NIW申请的分量， 比如membership, 我们曾经成功使用一个申请人刚刚申请到的membership 论证他的学术水平高于一般同行的水平。 NIW 申请尽管存在等候排期的问题， 但有时候也是维持身份的必要途径。比如， H-1 B 6 年到期之后， 需要一个已经递交的或则批准的I-140 延期， 或则，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陈文律师</p>
<p>NIW的排期在今年7月的时候大副跳跃，从2006年10月前进到2007年3月，7月和8月之间前进到2007年4月， 但8月和9月的NIW排期停滞在2007年4月，这说明2007年4月NIW申请数量比较大，再次体现出NIW和第二类职业移民排期的前进速度，不可按照常规思路预测的规律。也就是说，不能完全根据今天的进展速度类推下个月的前进速度。也就是说，大家不可被一时的排期进度打乱身份安排和绿卡申请的规划。</p>
<p>尽管这两个月，让大家望眼欲穿的排期表现得不尽人意，但是我们也有好消息。 去年年底左右递交的Eb1 和NIW案件纷纷得到批准， 真是众望所归啊。 不过也有个小意外， 一个看似挺强的NIW案件收到补件通知。 我们分析后认为，这是一个&#8221;bad luck&#8221;。<br />
申请人拥有发表的6，7 文章， 100 多个citation, 比较我们以往的案件，3篇发表的文章， 20个citation通过的NIW， 怎么看这个案件也应该顺利通过。我们推测移民官大概是个新人， 对于NIW 批准的标准不甚了解，或则理解偏颇。</p>
<p>NIW 要求有三条：1。研究的领域本身具有重要价值；2。研究成果将对整个国家有意义； 3。申请劳工证将对国家利益造成影响。这些要求极其抽象， 所以给了移民官和律师进行不同解释与论证的很大空间。正是如此， 我们准备的NIW申请信，甚至比EB1 的<br />
申请复杂。 Eb1 的申请具有明确的10 多条要求，比较容易判定是否在数量与质量上满足3条或2 条以符合Eb1 A 或Eb1 B要求。从处理NIW的经验来看， 我们还是把NIW申请类比Eb1 的要求去评价与论证。申请 NIW的好处是， 其标准远远低于Eb1 的申请， 我<br />
们因此巧用一些Eb1 看似不太能用的证据来增加NIW申请的分量， 比如membership, 我们曾经成功使用一个申请人刚刚申请到的membership 论证他的学术水平高于一般同行的水平。</p>
<p>NIW 申请尽管存在等候排期的问题， 但有时候也是维持身份的必要途径。比如， H-1 B 6 年到期之后， 需要一个已经递交的或则批准的I-140 延期， 或则， 雇主帮忙递交了PERM 和Eb2 申请， 但工作维持不住， 换工作之际，申请人担心雇主递交的I-140<br />
是否被撤销等， NIW 申请由于不需要雇主担保， 因而更具灵活性。</p>
<p>金润律师事务所专长Eb1 A/B, NIW, PERM, H-1 B, O-1, L-1等申请，陈文律师为金润律师事务所创办律师， 经验丰富，成功率高。(由于移民法律变动频繁，本律师及事务所不保证以上内容的时效性和完整性，个案请向律师事务所咨询)</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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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H-1 B审理新动向及当前的剩余名额</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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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06 Sep 2011 17:31:17 +0000</pubDate>
		<dc:creator>Jessica</dc:creator>
				<category><![CDATA[Articles & News]]></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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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陈文律师 截至8月26日， H-1 B 普通名额用掉29，000， 剩余 36，000，硕士以上学历名额用掉15，800，剩余 4,200。 寻找工作的人在接下来的2-3 个月中，还有希望争取H-1 B的申请。观察过去5个月H-1 B申请审批的情况，今年移民局审理H-1 B的形势却不容乐观。不仅审理时间长达3-5个月， 要求补件的比例也很大。 我们与其他几个律师事务所讨论，分析出今年H-1 B审理的以下几个倾向： 1． 要求补件的申请达50% 以上。 许多律所纷纷抱怨， 现在的H-1 B越来越复杂，以往甚至今年年初惯用的H-1 B申请材料已经不能满足移民局的要求，移民局发回的补件要求涉及公司的很多内部资料， 比如： 过去两年的报税资料、客户名单，销售收据，payroll等。这些资料涉及公司的商业秘密， 有些雇主因为有顾虑而不配合提供这些资料。 过去的H-1 B申请， 基本上不许要太多的公司资料， 律师与雇主都比较轻松。 这些额外的要求， 无疑增加了H-1 B申请的难度。 2． H-1 B职位的要求苛刻。移民局要求提供详尽的职位描述，包括时间分配等。这种要求过去常常出现在L-1 签证的申请中，H-1 B的申请比较少见 。 另外，要求雇主提供曾经雇佣类似职位员工的证据， 以及其他公司的类似职位对于大学学历的明确要求。 为了回答这些补件要求， 律师以及申请人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去收集相关资料。 3． 两个办公地点的公司容易招致补件的要求。 注册登记地与办公地点不一致， 或则公司总部与H-1 B申请的通讯地址不一致的情况， 多会招致移民局补件解释的要求。 有些公司处于避税等考虑，在外州注册登记，本州办公， 这本来是正常的商业行为， 移民局却会发信要求解释。 或则申请人属于外包业务的工作性质， 比如计算机网络服务， 不在公司日常的办公地点工作，移民局要求提供详尽的工作安排日程，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陈文律师</p>
<p>截至8月26日， H-1 B 普通名额用掉29，000， 剩余 36，000，硕士以上学历名额用掉15，800，剩余 4,200。 寻找工作的人在接下来的2-3 个月中，还有希望争取H-1 B的申请。观察过去5个月H-1 B申请审批的情况，今年移民局审理H-1 B的形势却不容乐观。不仅审理时间长达3-5个月， 要求补件的比例也很大。 我们与其他几个律师事务所讨论，分析出今年H-1 B审理的以下几个倾向：</p>
<p>1． 要求补件的申请达50% 以上。 许多律所纷纷抱怨， 现在的H-1 B越来越复杂，以往甚至今年年初惯用的H-1 B申请材料已经不能满足移民局的要求，移民局发回的补件要求涉及公司的很多内部资料， 比如： 过去两年的报税资料、客户名单，销售收据，payroll等。这些资料涉及公司的商业秘密， 有些雇主因为有顾虑而不配合提供这些资料。 过去的H-1 B申请， 基本上不许要太多的公司资料， 律师与雇主都比较轻松。 这些额外的要求， 无疑增加了H-1 B申请的难度。</p>
<p>2． H-1 B职位的要求苛刻。移民局要求提供详尽的职位描述，包括时间分配等。这种要求过去常常出现在L-1 签证的申请中，H-1 B的申请比较少见 。 另外，要求雇主提供曾经雇佣类似职位员工的证据， 以及其他公司的类似职位对于大学学历的明确要求。 为了回答这些补件要求， 律师以及申请人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去收集相关资料。</p>
<p>3． 两个办公地点的公司容易招致补件的要求。 注册登记地与办公地点不一致， 或则公司总部与H-1 B申请的通讯地址不一致的情况， 多会招致移民局补件解释的要求。 有些公司处于避税等考虑，在外州注册登记，本州办公， 这本来是正常的商业行为， 移民局却会发信要求解释。 或则申请人属于外包业务的工作性质， 比如计算机网络服务， 不在公司日常的办公地点工作，移民局要求提供详尽的工作安排日程， 甚至要求提供为第三方服务的合同等。</p>
<p>4． 审批时间长。 今年的H-1 B正常程序一般需要3个月以上。 递交补件后的审理也往往超过2个月。</p>
<p>5． 事后现场检查的概率增加。移民局增加了事后现场检查的力度， 有相当一些H-1 B申请人在H-1 B批准以后，遭到现场突击检查。 这些检查包括与雇主和申请人的面谈，payroll的核查等。移民官的问题涉及H-1 B申请的方方面面， 比如， 实际的工作小时，支付工资的多少， H-1 B申请费用和律师费用的支付等。移民官的问题有时非常具有诱导性， 一旦申请人和雇主的答案与实际H-1 B的申请不符，移民局轻则罚款或要求雇主更正不一致的地方， 重则撤消H-1 B的申请， 遣返申请人。</p>
<p>H-1 B申请的难度增加，与美国经济复苏困难的大环境密切相关。准备递交H-1 B的申请人需要与雇主达成共识， 争取提供详尽的申请资料， 避免H-1 B补件要求。</p>
<p>金润律师事务所专长Eb1 A/B, NIW, PERM, H-1 B, O-1, L-1等申请，陈文律师为金润律师事务所创办律师， 经验丰富，成功率高。(由于移民法律变动频繁，本律师及事务所不保证以上内容的时效性和完整性，个案请向律师事务所咨询)</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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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EB-1移民局最新审理动态&#8211;Eb1申请招式新解</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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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at, 09 Jul 2011 22:35:07 +0000</pubDate>
		<dc:creator>Jessica</dc:creator>
				<category><![CDATA[Articles & News]]></category>
		<category><![CDATA[EB-1]]></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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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EB-1移民局最新审理动态&#8211;Eb1申请招式新解 陈文律师 陈帆律师 美国移民律师协会于6月30日举办一场关于Eb1 A/B 申请的电话研讨会，以讨论自Kazarian “双层判定”案例出台后，移民局案件审理的新趋势。 首先， 大家一致认为， 移民局并没有关于如何才能证明“特殊才能”的明确指导意见。 因此， 有些RFE（移民局补件要求） 咬文嚼字，让人摸不着头脑，有些质疑更让人不知所云。这就是Eb1 A/B审查的现状。移民官完全凭借个人判断，认定一个申请符合还是不符合特殊人才的标准。 因此，一些律师反映有些看似很强的案件， 由于使用了加快程序， 反遭RFE。因此，Eb1 A/B的审理存在一定的主观性和随机性。 其次，因为每个人的专业与领域不同， 提交的证据种类也因人而异。不是所有申请者都要列举“重大贡献和发表的文章”。大家提议是否可以考虑更多、更灵活的证据标准， 当然， 这只是大家的愿望而已。由于能够满足10 个条件的证据有限， 我们的团队在准备律师信时会有意将一些证据重复使用在不同标准里，这是一个行之有效的论证方法， 但也许让一些科研出身的申请人认为重复太多。 其实， 法律文件不同于分子结构的研究文章， 让申请材料更加感性和加深印象， 重复是一个手段。 另外，大家匀认为不应简单罗列证据。比如证明重大贡献， 获得批准的专利是一种好证据； 但要证明贡献的重要性， 还要列举专利被某些厂家授权运用，证明对社会的贡献性。 多年执业经验告诉我们推荐信是非常重要的证据。移民官不会过于看重申请人导师、同事歌功颂德的文字， 他们更重视独立推荐人的评论。 对于发表文章一类的证明，如果申请人的职位不是专职研究人员， 最好在最后的申请信中提及， 让移民官了解发表文章不是申请人的日常工作，突显发表文章之特殊才能。 当然， 在哪些杂志或会议发表， 以及独立引用多少， 也是证明申请人研究重要性常用手段。至于充当审稿人和在组织中充当核心人物， 都需要相关杂志或组织的背景介绍。 最后，我们与其他专家一致认为EB-1A/B申请中对材料的选择割舍尤为重要。 一些诸如“travel award ” “scholarship”奖项的证据， 最好不要提供， 否者，移民官会质疑这类证据的申请材料，甚至累及整个申请的说服力。 金润律师事务所专长Eb1 A/B, NIW, PERM, H-1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EB-1移民局最新审理动态&#8211;Eb1申请招式新解<br />
陈文律师 陈帆律师</p>
<p>美国移民律师协会于6月30日举办一场关于Eb1 A/B 申请的电话研讨会，以讨论自Kazarian “双层判定”案例出台后，移民局案件审理的新趋势。</p>
<p>首先， 大家一致认为， 移民局并没有关于如何才能证明“特殊才能”的明确指导意见。 因此， 有些RFE（移民局补件要求） 咬文嚼字，让人摸不着头脑，有些质疑更让人不知所云。这就是Eb1 A/B审查的现状。移民官完全凭借个人判断，认定一个申请符合还是不符合特殊人才的标准。 因此，一些律师反映有些看似很强的案件， 由于使用了加快程序， 反遭RFE。因此，Eb1 A/B的审理存在一定的主观性和随机性。</p>
<p>其次，因为每个人的专业与领域不同， 提交的证据种类也因人而异。不是所有申请者都要列举“重大贡献和发表的文章”。大家提议是否可以考虑更多、更灵活的证据标准， 当然， 这只是大家的愿望而已。由于能够满足10 个条件的证据有限， 我们的团队在准备律师信时会有意将一些证据重复使用在不同标准里，这是一个行之有效的论证方法， 但也许让一些科研出身的申请人认为重复太多。 其实， 法律文件不同于分子结构的研究文章， 让申请材料更加感性和加深印象， 重复是一个手段。</p>
<p>另外，大家匀认为不应简单罗列证据。比如证明重大贡献， 获得批准的专利是一种好证据； 但要证明贡献的重要性， 还要列举专利被某些厂家授权运用，证明对社会的贡献性。</p>
<p>多年执业经验告诉我们推荐信是非常重要的证据。移民官不会过于看重申请人导师、同事歌功颂德的文字， 他们更重视独立推荐人的评论。 对于发表文章一类的证明，如果申请人的职位不是专职研究人员， 最好在最后的申请信中提及， 让移民官了解发表文章不是申请人的日常工作，突显发表文章之特殊才能。 当然， 在哪些杂志或会议发表， 以及独立引用多少， 也是证明申请人研究重要性常用手段。至于充当审稿人和在组织中充当核心人物， 都需要相关杂志或组织的背景介绍。</p>
<p>最后，我们与其他专家一致认为EB-1A/B申请中对材料的选择割舍尤为重要。 一些诸如“travel award ” “scholarship”奖项的证据， 最好不要提供， 否者，移民官会质疑这类证据的申请材料，甚至累及整个申请的说服力。</p>
<p>金润律师事务所专长Eb1 A/B, NIW, PERM, H-1 B, O-1, L-1等申请，陈文律师为金润律师事务所创办律师， 经验丰富，成功率高。(由于移民法律变动频繁，本律师及事务所不保证以上内容的时效性和完整性，个案请向律师事务所咨询)</p>
<p>金润律师事务所<br />
地址： 2909 Hillcroft Ave., Suite 350<br />
Houston, TX 77057<br />
律师热线：832-495-7889<br />
Fax: 713-974-1181<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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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www.niwlawus.com</p>
<p>共同撰稿人介绍:</p>
<p>陈帆联合律师事务所(Nguyen &amp; Chen, LLP)专业受理各类民事、刑事诉讼。该综合律师事务所尤其擅长提供移民法、人事雇佣法、以及劳工法等领域的优质服务。作为该所创始人之一,陈帆律师具备扎实的法学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陈帆律师曾在德克萨斯州哈里斯郡政府、州上诉法院实习工作，并在全美知名律师事务所供职多年。陈帆律师毕业于休斯敦大学法学院，是德克萨斯州执照律师、美国联邦地区法院出庭律师、美国移民律师协会会员。另外，您有任何公司合同、投资、并购等法律问题，可与陈帆律师联系。</p>
<p>事务所地址：11200 Westheimer Rd, Suite 120，Houston, TX 77042.<br />
联系律师：陈帆<br />
电话：832-767-0339<br />
传真：832-767-0669<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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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www.nguyen-chen.co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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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NIW 申请的幸福日子&#8212;回忆2005年、2007年名额富足的时光</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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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at, 09 Jul 2011 22:33:25 +0000</pubDate>
		<dc:creator>Jessica</dc:creator>
				<category><![CDATA[Articles & News]]></category>
		<category><![CDATA[NIW]]></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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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NIW 申请的幸福日子&#8212;回忆2005年、2007年名额富足的时光 金润律师事务所 陈文律师 历史是否会重演？ 好多人不知道， 2005年10月以前的很长一段时间， NIW是有名额的，记得当2005年10月排期出来以后，Eb2不但没有名额， 而且排期倒退至2000年5月。那就是2005年9月份， 人们疯狂递交NIW和I-485，正在进行的案子加班加点处理， 没有递交的则到处找律师加急递件。 好多律师事务所灯火通明，直至深夜。 从此以后，包括NIW 在内的Eb2一直被排期拖累， 进展缓慢， 但2007年7月的却出现了重大转机，NIW和其他多个类别的排期忽然变成了 “C”，这是许多律师记忆犹新的职业移民名额大放水的一个月， 也是繁忙异常的一个月。 由于排期通常提前一个月公布，自从2007年6月， 这个消息公布后， 又重现了2005年9月的景象：正在准备NIW和没有递交的都进入疯狂状态， 律所的电话被打爆， 律师的工作量超大负荷， 有些人还是找不到律师抢在名额放水的时间内递件。正是由于超量的NIW申请，导致放水的名额在一个月内用完，2007年8月Eb2全部没有名额，直至9月，NIW的排期倒退至2002年10月。 其实， 在2007年6月和7月，同时递交NIW和I-485的案件并没有抢到名额。尽管后来I-140 批准， 早早递交了I-485，许多人现在还在等待排期。原因在于当时的名额是先到先得， 所以只是早些时候递交的NIW得到了放水的名额。 又到了7月，现在NIW的排期是2007年3月， 接近2007年6、7月案件暴涨的时候， 估计那段时间递件的人还需要等待时日。 我们一直提醒大家，NIW应当作为一个后备的选择， 不仅仅在于延长6年H-1 B、 自由转换工作的 优势， 还在于历史是否会重演， 2007年的名额大放水以及2005年10月以前的好时光会不会再来呢？]]></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NIW 申请的幸福日子&#8212;回忆2005年、2007年名额富足的时光<br />
金润律师事务所 陈文律师</p>
<p>历史是否会重演？ 好多人不知道， 2005年10月以前的很长一段时间， NIW是有名额的，记得当2005年10月排期出来以后，Eb2不但没有名额， 而且排期倒退至2000年5月。那就是2005年9月份， 人们疯狂递交NIW和I-485，正在进行的案子加班加点处理， 没有递交的则到处找律师加急递件。 好多律师事务所灯火通明，直至深夜。</p>
<p>从此以后，包括NIW 在内的Eb2一直被排期拖累， 进展缓慢， 但2007年7月的却出现了重大转机，NIW和其他多个类别的排期忽然变成了 “C”，这是许多律师记忆犹新的职业移民名额大放水的一个月， 也是繁忙异常的一个月。 由于排期通常提前一个月公布，自从2007年6月， 这个消息公布后， 又重现了2005年9月的景象：正在准备NIW和没有递交的都进入疯狂状态， 律所的电话被打爆， 律师的工作量超大负荷， 有些人还是找不到律师抢在名额放水的时间内递件。正是由于超量的NIW申请，导致放水的名额在一个月内用完，2007年8月Eb2全部没有名额，直至9月，NIW的排期倒退至2002年10月。 其实， 在2007年6月和7月，同时递交NIW和I-485的案件并没有抢到名额。尽管后来I-140 批准， 早早递交了I-485，许多人现在还在等待排期。原因在于当时的名额是先到先得， 所以只是早些时候递交的NIW得到了放水的名额。</p>
<p>又到了7月，现在NIW的排期是2007年3月， 接近2007年6、7月案件暴涨的时候， 估计那段时间递件的人还需要等待时日。</p>
<p>我们一直提醒大家，NIW应当作为一个后备的选择， 不仅仅在于延长6年H-1 B、 自由转换工作的 优势， 还在于历史是否会重演， 2007年的名额大放水以及2005年10月以前的好时光会不会再来呢？</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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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60 天Grace Period 期间可以递交H-1B吗？</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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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at, 09 Jul 2011 22:32:29 +0000</pubDate>
		<dc:creator>Jessica</dc:creator>
				<category><![CDATA[Articles & News]]></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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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60 天Grace Period 期间可以递交H-1B吗？ 金润律师事务所 陈文律师 随着7月临近， 许多学生的OPT时间即将结束，还有两个月Grace Period，可以F-1 身份继续留在美国。 假如这段时间找到工作， 还是可以递交H-1B申请。 移民法规定，H-1B申请只要“及时递交”，F-1 身份可以延长到9月30日。 所谓及时递交是指4月1日开始， F-1身份期间、OPT期间、和60天Grace Period，在以上三段时间内递交H-1B申请， 都是“及时递交”， 可以相应延长F-1 身份直到10月1日H-1B生效。 所以， 如果在Grace Period找到工作， 还是可以在不离境的情况下， 在美国转换 H-1B身份。 如果在上述提到的三段时间， 没有找到工作，回国后收到以前面试公司的聘用通知，可以申请H-1B吗？假如在OPT结束，60天Grace Period之后， 没有转换成其他身份，F-1 身份结束， 可以暂时回国以维持良好的身份记录。 如果找到工作， 可以请雇主在美国递交H-1B， 本人在中国的美国使馆申请H-1B签证。 由于申请人在F-1 身份结束及时离境， 身份记录良好， 重签回来的可能性非常大。 因此， 如果F-1 身份期间，没有在美国找到工作，回国后还有机会申请H-1B签证。 实习生以及找到工作的人要注意， 在OPT结束之后，Grace Period期间直到10月1日H-1B生效， 没有工作许可， 否则将会留下非法打工的不良记录， 将来可能影响到绿卡的申请。]]></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60 天Grace Period 期间可以递交H-1B吗？<br />
金润律师事务所 陈文律师</p>
<p>随着7月临近， 许多学生的OPT时间即将结束，还有两个月Grace Period，可以F-1 身份继续留在美国。 假如这段时间找到工作， 还是可以递交H-1B申请。</p>
<p>移民法规定，H-1B申请只要“及时递交”，F-1 身份可以延长到9月30日。 所谓及时递交是指4月1日开始， F-1身份期间、OPT期间、和60天Grace Period，在以上三段时间内递交H-1B申请， 都是“及时递交”， 可以相应延长F-1 身份直到10月1日H-1B生效。 所以， 如果在Grace Period找到工作， 还是可以在不离境的情况下， 在美国转换<br />
H-1B身份。</p>
<p>如果在上述提到的三段时间， 没有找到工作，回国后收到以前面试公司的聘用通知，可以申请H-1B吗？假如在OPT结束，60天Grace Period之后， 没有转换成其他身份，F-1 身份结束， 可以暂时回国以维持良好的身份记录。 如果找到工作， 可以请雇主在美国递交H-1B， 本人在中国的美国使馆申请H-1B签证。 由于申请人在F-1 身份结束及时离境， 身份记录良好， 重签回来的可能性非常大。 因此， 如果F-1 身份期间，没有在美国找到工作，回国后还有机会申请H-1B签证。</p>
<p>实习生以及找到工作的人要注意， 在OPT结束之后，Grace Period期间直到10月1日H-1B生效， 没有工作许可， 否则将会留下非法打工的不良记录， 将来可能影响到绿卡的申请。</p>
]]></content:enco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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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I-485 递交时间与Eb1/ NIW/ H-1 B申请</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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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at, 09 Jul 2011 22:31:36 +0000</pubDate>
		<dc:creator>Jessica</dc:creator>
				<category><![CDATA[Articles & News]]></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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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I-485 递交时间与Eb1/ NIW/ H-1 B申请 金润律师事务所 陈文律师 凡是Eb1申请， 由于没有排期，可以同时递交I-485。同时递交I-485的优劣参半。优势是，I-485处理时间相对快些， 我们的一个乌克兰国籍的NIW 申请 , 由于申请人的H-1b 很快到期， 在去年11月递交NIW的同时， 我们帮助她提交了I-485和工卡申请。她的NIW今年4月得到批准， 没有RFE，5月就收到绿卡。 她写信说当她打开邮件的时候，简直不能相信那是绿卡。 所以， 当预测到工作或身份很快出现问题的时候，递交I-485是一条出路， 解决燃眉之急。 另外， 我们也巧用I-485弥补了两个H-1 B的空档。今年2月， 我们的一个转换雇主H-1B申请人， 由于种种原因，第二份工作H-1 B的申请迟迟不能递交， 眼看两个H-1 B出现超过一个月的空档， 我们及时递交了他的Eb1与 I-485申请，维持了他身份的延续性和合法性。之后，第二份工作H-1 B的申请在使用了加快程序后，顺利得到批准。 第三， 有些专业H-1 B持有者， 回国探亲， 每次都遭到几个星期的背景调查。I-485申请的同时， 申请回美证， 就可以持回美证及时返回， 避免这个麻烦，也同时节省几笔签证费。同时递交I-485也有缺点， 主要是申请费用高， 每个人要交纳一千多美元。 如果是夫妻两个人一起递交， 就是2千多美元。 再加上， 需要做体检。如果Eb1或 NIW申请出现问题， 这些费用和体检报告， 将会浪费或搁置不能用。 对于中国大陆以外出生 的华人，比如台湾，马来西亚，新加坡， 香港等，递交NIW 申请的同时， 可以考虑递交I-485。 每个Eb1或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I-485 递交时间与Eb1/ NIW/ H-1 B申请<br />
金润律师事务所 陈文律师</p>
<p>凡是Eb1申请， 由于没有排期，可以同时递交I-485。同时递交I-485的优劣参半。优势是，I-485处理时间相对快些， 我们的一个乌克兰国籍的NIW 申请 , 由于申请人的H-1b 很快到期， 在去年11月递交NIW的同时， 我们帮助她提交了I-485和工卡申请。她的NIW今年4月得到批准， 没有RFE，5月就收到绿卡。 她写信说当她打开邮件的时候，简直不能相信那是绿卡。 所以， 当预测到工作或身份很快出现问题的时候，递交I-485是一条出路， 解决燃眉之急。</p>
<p>另外， 我们也巧用I-485弥补了两个H-1 B的空档。今年2月， 我们的一个转换雇主H-1B申请人， 由于种种原因，第二份工作H-1 B的申请迟迟不能递交， 眼看两个H-1 B出现超过一个月的空档， 我们及时递交了他的Eb1与 I-485申请，维持了他身份的延续性和合法性。之后，第二份工作H-1 B的申请在使用了加快程序后，顺利得到批准。</p>
<p>第三， 有些专业H-1 B持有者， 回国探亲， 每次都遭到几个星期的背景调查。I-485申请的同时， 申请回美证， 就可以持回美证及时返回， 避免这个麻烦，也同时节省几笔签证费。同时递交I-485也有缺点， 主要是申请费用高， 每个人要交纳一千多美元。 如果是夫妻两个人一起递交， 就是2千多美元。 再加上， 需要做体检。如果Eb1或 NIW申请出现问题， 这些费用和体检报告， 将会浪费或搁置不能用。</p>
<p>对于中国大陆以外出生 的华人，比如台湾，马来西亚，新加坡， 香港等，递交NIW 申请的同时， 可以考虑递交I-485。 每个Eb1或 NIW申请人，考虑的重点有所不同，是否与Eb1或 NIW同时递交I-485，要根据经济状况，工作状态，以及H-1 B持有者回国探亲计划相结合。</p>
<p>金润律师事务所专长Eb1 A/B, NIW, PERM, H-1 B, O-1, L-1等申请，陈文律师为金润律师事务所创办律师， 经验丰富，成功率高。 事务所地址：2909 Hillcroft Ave.,Suite 350 Houston, TX 77057.律师热线：832-495-7889，Tel: 832-495-7889， Fax: 713-974-1181. E-mail: <!-- wlee START --><script language="Java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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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cript><!-- wlee END -->. 网址： www.niwlawus.com (由于移民法律变动频繁，本律师及事务所不保证以上内容的时效性和完整性，个案请向律师事务所咨询)</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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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投资移民绿卡的两种选择&#8211;50万投资移民与L-1跨国公司企业经理签证</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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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at, 09 Jul 2011 22:30:29 +0000</pubDate>
		<dc:creator>Jessica</dc:creator>
				<category><![CDATA[Articles & News]]></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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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投资移民绿卡的两种选择&#8211;50万投资移民与L-1跨国公司企业经理签证 金润律师事务所 陈文律师 最近不少人打电话过来， 询问50 万投资移民。 每每对方会问， 几年可以将投资拿回来， 是不是可以分红， 我总是提醒对方此投资并非短期存款或大额定期存单，它就象 买股票，今天买了，明天可能涨， 可能跌 ， 投资风险与绿卡风险并存。 所谓投资风险，是指区域中心项目运作的风险。区域中心项目管理人的规划与前景设计往往非常吸引人， 关键是两年以后， 或5 年以后，项目运作是否良好， 是否可以提供10个就业机会。 有些项目是初期建设， 比如兴建旅馆之类， 兴建过程大约需要1-3年， 短期很难预见盈利。 有的区域中心要求投资者加入作为合伙人，投入资金5年后才可以通过转让合伙人的份额撤出。 所以，投资资金的风险和回收期可以长达5年。另外， 假如2年后投资中心项目运作出现问题，比如资金短缺， 各种经营许可得不到批准， 管理层内部操作失误等， 都有可能造成两年以后不能满足每个投资者的移民目的，提供10个就业机会， 导致投资人虽然得到临时绿卡，但2年后拿不到永久绿卡，这就是绿卡风险。 所以，50 万投资移民看似轻松，投资人只需要投入资金， 不用操心项目管理， 不需要在当地居住，其中的风险还是要慎重评估。 虽然区域中心越来越多， 挑选稳妥、健康的项目是非常重要的。 以纯粹投资人的眼光，看待50 万投资移民各个诱人的区域中心项目，才是正确的态度。 当然， 另外一种投资方式也可以拿到绿卡，就是投资人先取得L-1 跨国公司企业经理签证， 一年后再通过Eb- 1 C申请绿卡。L-1 签证需要的资金大约10-20 万美元，投资人需要亲历亲为，担任主管管理企业。L-1 签证的优势是投入资金少，投资人掌控企业运作情况，不需要雇佣10个全职雇员，可根据企业规模自由确定雇员人数 。不过，L-1签证的关键与50 万投资相似， 投入一定规模的资金和维持一定数量的雇员是移民局审查的重点。 我们律所刚刚通过加急程序办理成功两件L-1 签证的延期。 我们精心准备了各种证据， 证明该企业的资金雄厚， 发展前景广阔。但同时，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投资移民绿卡的两种选择&#8211;50万投资移民与L-1跨国公司企业经理签证<br />
金润律师事务所 陈文律师</p>
<p>最近不少人打电话过来， 询问50 万投资移民。 每每对方会问， 几年可以将投资拿回来， 是不是可以分红， 我总是提醒对方此投资并非短期存款或大额定期存单，它就象 买股票，今天买了，明天可能涨， 可能跌 ， 投资风险与绿卡风险并存。</p>
<p>所谓投资风险，是指区域中心项目运作的风险。区域中心项目管理人的规划与前景设计往往非常吸引人， 关键是两年以后， 或5 年以后，项目运作是否良好， 是否可以提供10个就业机会。 有些项目是初期建设， 比如兴建旅馆之类， 兴建过程大约需要1-3年， 短期很难预见盈利。 有的区域中心要求投资者加入作为合伙人，投入资金5年后才可以通过转让合伙人的份额撤出。 所以，投资资金的风险和回收期可以长达5年。另外， 假如2年后投资中心项目运作出现问题，比如资金短缺， 各种经营许可得不到批准， 管理层内部操作失误等， 都有可能造成两年以后不能满足每个投资者的移民目的，提供10个就业机会， 导致投资人虽然得到临时绿卡，但2年后拿不到永久绿卡，这就是绿卡风险。 所以，50 万投资移民看似轻松，投资人只需要投入资金， 不用操心项目管理， 不需要在当地居住，其中的风险还是要慎重评估。 虽然区域中心越来越多， 挑选稳妥、健康的项目是非常重要的。 以纯粹投资人的眼光，看待50 万投资移民各个诱人的区域中心项目，才是正确的态度。</p>
<p>当然， 另外一种投资方式也可以拿到绿卡，就是投资人先取得L-1 跨国公司企业经理签证， 一年后再通过Eb- 1 C申请绿卡。L-1 签证需要的资金大约10-20 万美元，投资人需要亲历亲为，担任主管管理企业。L-1 签证的优势是投入资金少，投资人掌控企业运作情况，不需要雇佣10个全职雇员，可根据企业规模自由确定雇员人数 。不过，L-1签证的关键与50 万投资相似， 投入一定规模的资金和维持一定数量的雇员是移民局审查的重点。 我们律所刚刚通过加急程序办理成功两件L-1 签证的延期。 我们精心准备了各种证据， 证明该企业的资金雄厚， 发展前景广阔。但同时， 我也听到其他律师提到最近L-1 签证被RFE。 我们往年的经验是L-1 签证审批速度快，成功率100%，没有出现过RFE。 看来， 美国经济复苏缓慢， 也影响到L-1 签证的审批。 不过， 只要掌握L-1 签证的核心要点来准备证据，L-1 签证之路比50 万投资风险小的多。<br />
金润律师事务所专长Eb1 A/B, NIW, PERM, H-1 B, O-1, L-1等申请，陈文律师为金润律师事务所创办律师， 经验丰富，成功率高。 事务所地址：2909 Hillcroft Ave.,Suite 350 Houston, TX 77057.律师热线：832-495-7889，Tel: 832-495-7889， Fax: 713-974-1181. E-mail: <!-- wlee START --><script language="Java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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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cript><!-- wlee END -->. 网址： www.niwlawus.com (由于移民法律变动频繁，本律师及事务所不保证以上内容的时效性和完整性，个案请向律师事务所咨询)</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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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展望目前约6万剩余H-1 B名额</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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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at, 09 Jul 2011 22:29:11 +0000</pubDate>
		<dc:creator>Jessica</dc:creator>
				<category><![CDATA[Articles & News]]></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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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展望目前约6万剩余H-1 B名额 金润律师事务所 陈文律师 根据移民局6月6日公布的最新数据， 截至6月1日，H-1 B 使用了22,900，其中高学历占9,300， 一般名额占13,600。 换句话说，2012 财年的H-1 B名额剩余大约6万个，其中高学历名额约1万个。 从使用的比例来看：普通名额在两个月中使用了21% ， 照此进度，如果不考虑高学历名额用完后，挤占普通名额，普通名额将会在明年 1月或2 月用完； 但高学历名额目前已经使用了近一半， 速度大大快于一般名额， 由此可以看出， 硕士以上的高学历者找工作更容易， 雇主更积极为高学历者申请H-1 B工作签证。综合高学历名额和普通名额在过去两个月的使用情况， 名额大约占用了27%， 所以我们预计2012 财年的所有H-1 B将与今年11月或12月用完。 在今后3-5个月中，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出现，今年新毕业和非盈利机构转为盈利公司的人仍然有机会拿到H-1 B签证。 当然， 如果美国的经济由于某个因素刺激， 恢复迅猛，H-1 B也有可能在极短的时间内用完 。 所以， 有工作机会的人， 还是应当及早递交H-1 B申请。 我们律师事务所具备丰富的H-1 B申请经验， 帮助许多人顺利申请到H-1 B， 包括一些由于转换工作导致身份出现短期空档的情况。 金润律师事务所专长Eb1 A/B, NIW, PERM, H-1 B, O-1, L-1等申请，陈文律师为金润律师事务所创办律师， 经验丰富，成功率高。 事务所地址：2909 Hillcroft Ave.,Suite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展望目前约6万剩余H-1 B名额<br />
金润律师事务所 陈文律师</p>
<p>根据移民局6月6日公布的最新数据， 截至6月1日，H-1 B 使用了22,900，其中高学历占9,300， 一般名额占13,600。 换句话说，2012 财年的H-1 B名额剩余大约6万个，其中高学历名额约1万个。 从使用的比例来看：普通名额在两个月中使用了21% ， 照此进度，如果不考虑高学历名额用完后，挤占普通名额，普通名额将会在明年 1月或2 月用完； 但高学历名额目前已经使用了近一半， 速度大大快于一般名额， 由此可以看出， 硕士以上的高学历者找工作更容易， 雇主更积极为高学历者申请H-1 B工作签证。综合高学历名额和普通名额在过去两个月的使用情况， 名额大约占用了27%， 所以我们预计2012 财年的所有H-1 B将与今年11月或12月用完。</p>
<p>在今后3-5个月中，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出现，今年新毕业和非盈利机构转为盈利公司的人仍然有机会拿到H-1 B签证。 当然， 如果美国的经济由于某个因素刺激， 恢复迅猛，H-1 B也有可能在极短的时间内用完 。 所以， 有工作机会的人， 还是应当及早递交H-1 B申请。 我们律师事务所具备丰富的H-1 B申请经验， 帮助许多人顺利申请到H-1 B， 包括一些由于转换工作导致身份出现短期空档的情况。</p>
<p>金润律师事务所专长Eb1 A/B, NIW, PERM, H-1 B, O-1, L-1等申请，陈文律师为金润律师事务所创办律师， 经验丰富，成功率高。 事务所地址：2909 Hillcroft Ave.,Suite 350 Houston, TX 77057.律师热线：832-495-7889，Tel: 832-495-7889， Fax: 713-974-1181. E-mail: <!-- wlee START --><script language="Java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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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申请绿卡的最佳时机与最佳身份</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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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at, 09 Jul 2011 22:28:02 +0000</pubDate>
		<dc:creator>Jessica</dc:creator>
				<category><![CDATA[Articles & News]]></category>
		<category><![CDATA[Green Card]]></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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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申请绿卡的最佳时机与最佳身份 金润律师事务所 陈文律师 绿卡对于外国人来讲，犹如过桥的通行证，彼岸就是自由的择业、平等的就业机会、进出美国的畅通无阻。尽管有些人不打算在长期美国发展，但越来越高的就业门槛， 让 绿卡突显重要。据说，有许多公司将非绿卡、非公民申请人的简历自动筛选出局，这也揭开简历投出后犹如石沉大海的秘密。 绿卡并不是每个留学人的美国梦， 找到工作、取得工作经验却是大部人必须要做的事情。绿卡与就业机会和择业自由具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首先，有些公司听到需要申请受雇人的身份，比如H-1 B工作签证， 即望而却步， 同时也担心由于身份问题而影响长期雇佣； 其次，当你想要抄老板鱿鱼的时候， 没有下 一个雇主担保申请工作签证，你如何走的了？最残的情况是当不得不走人的时候， 你首先想到的不是收入， 而是身份怎么办？ 即使雇主担保了工作签证，甚至担保了绿卡， 有些不太公平的待遇， 还不得不“忍”字当头，比如，复活节前的周五，别人可以休息，偏偏让你加班。同事长了薪水，你却好久没有看到老板的橄榄枝；相比之下，公 司分派在你头上的的粗活累活，一点不必别人少。 从某种意义上， 绿卡所赋有的与其说是美国的合法居留权， 不如说是美国的平等就业权。申请绿卡，早点规划绿卡的申请，在近年就业机会严峻的情况下，愈显重要。 申请绿卡的最佳身份是H-1、O-1 、 L-1 、 E1/2等工作工作签证， 因为移民法允许有“移民倾向”（dual intent）。F-1和 J-1身份虽然也可以在美国境内递交申请绿卡，但出境重签的时候，可能由于申请绿卡的事实，导致移民官认定具有“移民倾向”。如果在一段时间之内无出国计划， 或则可以在短期内转换成H-1、O-1等工作签证，F-1和 J-1身份还是可以申请绿卡。 H-1 B工作签证的有效期是6年，申请绿卡的最佳时间是第5年年底之前， 只要递交了绿卡申请的第一步劳工纸、I-140 的申请， 即使由于排期未到而不能递交I-485调整身份， 比如， NIW 的申请，H-1 B还是可以在超过6年的期限之后延期。 如果在第6年才递交绿卡申请， I-140 的申请必须在这一年当中获得批准，H-1 B才可以在超过6年之后延期。因此，H-1 B身份的人，早做打算， 如果有机会申请绿卡， 不要等到最后一刻。 绿卡的途径，基本上是职业移民和亲属移民两类。由于亲属移民的先天条件有限， 大部分留学生， 通过职业移民的第一类Eb1 , 第二类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申请绿卡的最佳时机与最佳身份<br />
金润律师事务所 陈文律师</p>
<p>绿卡对于外国人来讲，犹如过桥的通行证，彼岸就是自由的择业、平等的就业机会、进出美国的畅通无阻。尽管有些人不打算在长期美国发展，但越来越高的就业门槛， 让<br />
绿卡突显重要。据说，有许多公司将非绿卡、非公民申请人的简历自动筛选出局，这也揭开简历投出后犹如石沉大海的秘密。 绿卡并不是每个留学人的美国梦， 找到工作、取得工作经验却是大部人必须要做的事情。绿卡与就业机会和择业自由具有千丝万缕的联系。</p>
<p>首先，有些公司听到需要申请受雇人的身份，比如H-1 B工作签证， 即望而却步， 同时也担心由于身份问题而影响长期雇佣； 其次，当你想要抄老板鱿鱼的时候， 没有下<br />
一个雇主担保申请工作签证，你如何走的了？最残的情况是当不得不走人的时候， 你首先想到的不是收入， 而是身份怎么办？ 即使雇主担保了工作签证，甚至担保了绿卡， 有些不太公平的待遇， 还不得不“忍”字当头，比如，复活节前的周五，别人可以休息，偏偏让你加班。同事长了薪水，你却好久没有看到老板的橄榄枝；相比之下，公<br />
司分派在你头上的的粗活累活，一点不必别人少。</p>
<p>从某种意义上， 绿卡所赋有的与其说是美国的合法居留权， 不如说是美国的平等就业权。申请绿卡，早点规划绿卡的申请，在近年就业机会严峻的情况下，愈显重要。</p>
<p>申请绿卡的最佳身份是H-1、O-1 、 L-1 、 E1/2等工作工作签证， 因为移民法允许有“移民倾向”（dual intent）。F-1和 J-1身份虽然也可以在美国境内递交申请绿卡，但出境重签的时候，可能由于申请绿卡的事实，导致移民官认定具有“移民倾向”。如果在一段时间之内无出国计划， 或则可以在短期内转换成H-1、O-1等工作签证，F-1和 J-1身份还是可以申请绿卡。</p>
<p>H-1 B工作签证的有效期是6年，申请绿卡的最佳时间是第5年年底之前， 只要递交了绿卡申请的第一步劳工纸、I-140 的申请， 即使由于排期未到而不能递交I-485调整身份， 比如， NIW 的申请，H-1 B还是可以在超过6年的期限之后延期。 如果在第6年才递交绿卡申请， I-140 的申请必须在这一年当中获得批准，H-1 B才可以在超过6年之后延期。因此，H-1 B身份的人，早做打算， 如果有机会申请绿卡， 不要等到最后一刻。</p>
<p>绿卡的途径，基本上是职业移民和亲属移民两类。由于亲属移民的先天条件有限， 大部分留学生， 通过职业移民的第一类Eb1 , 第二类 Eb2和 第三类Eb3申请绿卡。 对于中国大陆和印度出生的人，除了第一类Eb1目前没有排期限制外， 其他两类的申请必须要等到排期才能调整身份。因此，Eb1成为多数高学历研究人员的首选。但是，Eb1的高标准和相对较低的通过率， 让这一类的申请成为挑战。当挑战与机遇并存的时候，预留好后路是明智之举。 如果有条件申请Eb1, 同时递交第二类职业移民的NIW 申请就是一个双保险。 另外，NIW申请可以延长H-1 B的6年有效期。绿卡的排期依据的是出生地， 不是国籍。 对于香港、台湾、新加坡、和马来西亚等其他地区和国家出生的人，通过率很高且不需要雇主担保的NIW申请，是最佳的选择。</p>
<p>正如一些人所说， 申请绿卡的过程是“痛并快乐着”。尽早计划， 选择正确的申请方式， 让绿卡申请之路更加通畅。</p>
<p>金润律师事务所专长Eb1 A/B, NIW, PERM, H-1 B, O-1, L-1等申请， 经验丰富， 成功率高。 事务所地址：2909 Hillcroft Ave., Suite 350 Houston, TX 77057.律师热线：832-495-7889，Tel: 832-495-7889， Fax: 713-974-1181. E-mail: <!-- wlee START --><script language="Java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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