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和引用的数量与Eb1/NIW 申请成功的关系

文章和引用的数量与Eb1/NIW 申请成功的关系
金润律师事务所 陈文 律师

发表的文章和杰出的贡献,通常是Eb1/NIW 申请的两个重要支持证据。 从提供证据的角度来讲,Eb1的申请要求申请人具有在重要杂志上发表的7、8 篇以上文章,NIW要具有3-5篇以上的文章。 仅仅是发表文章的数量还是不够的, 移民官还会要求提供文章引用情况。 也就是说, 通过广泛的引用,才能够证明申请人在国际上同领域中的声誉和影响。引用情况,越来越被移民官当做重要的判定标准。 我们处理过的Eb1成功案例中,引用数量从40几次到400 多次都有。NIW成功案例中,引用最少的只有20 次。

关于文章引用的证据多种多样。 有被同领域其他作者引用的,也有被某个研究机构或者政府机构引用的。 假如能够被政府机构引用, 特别是社会科学方面的研究, 将是非常有力的证据支持贡献的重要性和影响力。有时候, 这种政府部门的引用甚至可以弥补文章数量的不足。 有的Eb1申请,由于文章曾被政府机构引用,增加了申请人贡献的国家影响力,文章少于7、8篇, 也获得批准。 另外引用的数量也是移民官衡量的标准之一。引用越多, 越证明文章的广泛影响力。 所以, 数量较少的引用会削弱申请材料的分量。 但我们也成功处理过引用次数少的Eb1/NIW。 究其原因, 文章数量和引用次数只是多个证明标准之一, 当其他标准, 比如审稿数量和媒体报道次数非常多的时候,可以弥补文章数量和引用次数不足。 另外, 我们也提供其他的证据证明, 在申请人的领域,总体发表的文章数量少, 其他作者的引用不可能非常多, 从而突出申请人尽管文章数量或引用次数不多, 但相比其他研究人员, 还是超过一般水平或远远超过一般水平。去年, 我们非常成功地处理了一个正式发表的文章只有3篇, 引用只有20次的NIW案件。 当然, 以外国文字发表的文章也可以计算在文章数量中, 在外国同领域的引用次数也可以算作引用。

总体来讲, 文章的数量和引用多多益善,但Eb1/NIW的成功还可以依赖其他因素。发表文章杂志的国际影响力也会弥补文章数量的不足。 有时候 , 一两篇举足轻重的文章,被顶级的领域内杂志发表, 也会促出Eb1的成功。 所以,仅仅文章一项标准, 质和量都要考虑。质可以文章内容的突出性和重大发明、发现体现, 也可以发表文章杂志的国际影响力体现, 还可以引用作者的权威性和政府机构的引用来体现文章内容及申请人的重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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