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在Eb1 和NIW申请成功中的作用

陈文律师

律师与客户的关系, 非常象医生与病人的关系。 律师和医生一样,基于精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际经验, 向客户提供专业咨询, 解决疑难杂症。 前两天律师本人身体不舒服, 以为只是工作量太大, 多休息就好了;后来和一个医生朋友聊起此事, 才恍然大悟, 有可能是病毒感染,于是立即就医。虽然被这个医生朋友嘲笑律师在医学上的“无知”,还是 感叹隔行如隔山, 出了问题还要专家手到病除。  这好比律师的服务之与客户, 尽管移民申请看似简单, 律师的专业知识还是起到药到病除的关键作用。

正如Eb1A和NIW 的申请, 一般人对于推荐信的内容和推荐人的选择, 就有很多误解。 邀请推荐人有一定难度, 所以有些人特别喜欢选择自己熟悉的导师和同事, 或者在同一个机构锁定两三个推荐人。 从我们的实际经验看,这些都不是最佳组合。 推荐人既要有熟悉的导师和同事, 也要有与自己关系不大的所谓独立推荐人。 同一个机构也不宜出现太多推荐人, 这样安排 就是向移民官证明 推荐人的陈述和评价,客观公正,确实可信, 没有任人唯亲的嫌疑。

还有推荐信的内容,许多DIY 失败的案例, 移民官结论“看不出重大贡献”, 多是由于推荐信内容的问题。推荐信要言之有据, 不能认为移民官是外行,不懂申请人专业或对专业术语反感而 将所作的专业贡献用一两句话简单提及, 造成移民官认为申请人没有实际的突出贡献。 我们认为, 虽然移民官不懂申请人的专业, 也不会”enjoy”那些专业描述, 但基于普通人的科普常识, 他们大概可以了解申请人做了什么。更 何况移民官也审理了无数的类似案件, 对这些特殊领域有一定了解。 其实, 关于贡献的部分, 最好详细描述背景知识,申请人的发明发现, 创新与改革, 以及社会影响与运用。 这是我们取胜的经验, 也是作为Eb1 、NIW 专长律师的独到心得。

基于我们多年处理Eb1A和NIW案件的经验,材料的组织和申请信(petition  letter)的内容也有许多独到之处, 比如,会议文章, 外文文章、正在撰写没有发表的文章, 都应该罗列出来。 我们一个成功的NIW,申请人 实际发表杂志文章仅2篇, 但申请人有些文章正在编辑审稿期间, 我们就建议申请人将所有这些“成品” 文章放在证据里。 申请信 对于强调申请人的优势, 弱化劣势也起到关键作用, 比如, 申请人所在机构影响重大, 或取得学位的学校是一流学校, 这些都是申请信的闪光点。

律师的专业不仅在于对法律的了解, 还在于对移民官喜好的“察言观色”和处理移民案件累计的独到经验。 有些人对NIW申请产生迟疑态度, 依据去年EB2 排期的走向和最近大量NIW 和Eb1申请 获批的实事, 我们认为Eb2 排期不会长期等待下去。 申请人还是应该凭借现有的可能性, 既考虑比较挑战的Eb1 , 也考虑NIW 作为“希望”。

金润律师事务所专长Eb1 A/B, NIW, PERM, H-1 B, O-1, L-1等申请,陈文律师为金润律师事务所创办律师, 经验丰富,成功率高。(由于移民法律变动频繁,本律师及事务所不保证以上内容的时效性和完整性,个案请向律师事务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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