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申请H-1 B 的角度看如何找工作
金润律师事务所 陈文律师
俗话说, 兵马未动, 粮草先行。对于学生身份的人来讲,“H-1 b 工作签证”之与“在美国就业机会”就是这种逻辑上的先后关系。 能否申请H-1 B和H-1 B成功与否, 决定能否继续在美国工作和发展。
许多关于H-1 B的咨询,让我们感觉大家还不是特别清楚与雇主讨价还价的关键, 特别是讨论H-1 B的申请。 首先, 薪水, 这是新雇员不能确定的事情, 但起码了解未来薪水的具体数字, 这样才能确定它是否达到H-1 B所要求的平均工资水平;其次, 工作的内容和职责, 只有明确工作职责, 律师才可以找到相应的职位名称;第三,职位名称,这个职位名称是雇主结合工作需要确定的, 但不一定适合 H-1 B 申请, 不过它可以帮助律师了解雇主预期的工作职责和职位名称的大致方向。只有具备这些基本资料,可以确定H-1 B的大概情况, 比如, 全职或半职, 职位名称等。关键的问题是, 对于没有太多工作经验、刚出校门的学生, 雇主许诺的薪水往往低于平均工资水平, 这时候, 需要雇主有一个灵活处理的态度, 允许使用非
全职的工作条件来申请H-1 B, 否则,H-1 B不可能拿到。 另外,职位名称也需要律师依据相应的工作内容和职责确定,雇主也要有心里准备,为了满足H-1 B的申请, 可能不采用他们预期的职位名称。 依据我们的经验, 越是大公司, 这种灵活性越差; 反而中小公司更利于配合H-1 B的申请。 所以,由于雇主许诺的工资不够平均工资水平,但又拒绝同意非全职的H-1 B申请, 导致一些人实际上得不到那个工作机会。雇主对于职位名称和非全职工作的态度, 也是能否最后得到工作机会的关键。
虽然我们去年处理的H-1 B全部得以通过, 但据说加洲去年的H-1 B 拒绝率达到20%左右。 因此, 找工作也应当考虑选择H-1 B通过率高的区域。建议大家不仅要考虑工作的环境和薪水等, H-1 B申请的把握程度也是必须考虑的因素。因此, 中小公司,也不妨是解决H-1 B 身份的选择。 另外, 一个人可以拥有多个H-1 B, 比如,一个全职, 一个半职; 或则, 两个半职等。 特别是IT行业,可以在家里工作, 多个H-1 B也行得通。对于第一次就业的人来说, 拥有工作经验才是最重要的, 不一定非500 强公司不去。 所以, 一个工作机会不太理想, 可以考虑兼职。
当然, 如果申请人学业优秀, 发表过文章, 得到过国内国际大奖,或有媒体报道, 审稿经验等, 也可以考虑申请O-1 签证。O-1签证毕竟是非移民签证, 其要求比Eb 1 绿卡申请的要求要低。 另外,O-1 签证没有名额限制, 随时可以申请, 并且可以无限期延期。 如果在过去三年中, 有一年在中国或其他国家的工作经, L-1 签证, 也是一种工作签证的选择。L-1 签证没有名额限制, 随时可以申请, 可以延期,最长时间为5(L-1 B)年或7年(L-1 A)。
合法的身份, 是在美国发展的必要条件。 申请人既要十分小心,选择把握最大的工作签证和工作机会, 又可以兼顾其他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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